沉浸式文旅丨 中國傳統村落旅游發展價值、挑戰及優化建議
發展鄉村旅游是促進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途徑與手段,而傳統村落由于具有獨特的景觀和人文歷史蘊涵成為越來越稀缺的旅游資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鄉村旅游不要搞大拆大建,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把傳統村落改造好、保護好。”要在有效開發傳統村落旅游資源的同時保護其中的傳統價值要素,找準傳統村落旅游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的方法與路徑。
傳統村落指傳統建筑環境、建筑風貌、村落選址、民風民俗留存較為完整,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旅游、社會、經濟等多種潛在價值且至今仍有居民聚居的村落。因此,傳統村落不僅是鄉村居民的傳統聚居空間,也是我國農耕文明的活化遺產,更是一種具有脆弱性的旅游資源。在此背景下,傳統村落旅游這一概念就不能只停留在鄉村發展旅游產業上,還需要包括旅游開發對傳統村落中各類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一 · 中國傳統村落的內涵與價值
傳統村落旅游不同于一般的鄉村旅游。發展傳統村落旅游,首先需要理解傳統村落的基本特點與內涵,在此基礎上實現傳統村落的獨特文化價值,從管理的角度看待我國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的實踐與政策,形成對傳統村落與鄉村旅游關系的認知。傳統村落指傳統建筑環境、建筑風貌、村落選址、民風民俗留存較為完整,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旅游、社會、經濟等多種潛在價值且至今仍有居民聚居的村落。因此,傳統村落不僅是鄉村居民的傳統聚居空間,也是我國農耕文明的活化遺產,更是一種具有脆弱性的旅游資源。在此背景下,傳統村落旅游這一概念就不能只停留在鄉村發展旅游產業上,還需要包括旅游開發對傳統村落中各類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傳統村落在漫長歷史中自然演化形成,凝聚了諸多獨特價值。傳統村落承載著中華民族農耕文明的全部生活與文化,除了各具特色的傳統村落建筑傳遞著無聲的歷史文化之美,一些傳統村落居民至今仍沿襲的節慶禮儀、生產方式和公共制度中也蘊藏著中華民族血脈賡續不斷的智慧。隨著城市與現代鄉村快速模式化發展,多樣的傳統村落逐漸成為稀缺的旅游資源。在傳統村落開發旅游產業,能夠激活傳統村落的經濟潛力,實現傳統村落資源向資產的轉化,創造旅游相關的就業崗位,促進本地居民增收致富,并反饋于傳統村落的保護以及當地居民的精神文化調適與再造。傳統村落一般也是我國農業文化遺產的所在地,傳統村落居民的生產方式保護了區域的農業生物多樣性,使許多傳統種質資源得以留存,其中的基因和遺傳資源在基因與育種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對我國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積極推動傳統村落的保護與發展工作。2003年開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文物局開始分批次公布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錄。基層實踐中同時使用古村落與傳統村落概念。2012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聯合啟動了中國傳統村落的調查與認定。同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出臺《傳統村落評價認定指標體系(試行)》和《關于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開始分批公布中國傳統村落名錄,正式開始全國范圍的傳統村落調查、認定和保護工作。至2023年,我國累計公布七批共799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六批共8155個中國傳統村落。
二 · 當前傳統村落旅游發展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首先,傳統村落旅游運營發展中面臨不同目標價值之間的沖突。一是保護與發展之間的矛盾。由于政府、市場、社區等多方主體均在傳統村落旅游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但各方主體遵循的行動邏輯和核心價值有所差異。核心價值和工作方式的沖突可能導致傳統村落旅游發展進程緩慢。
二是傳統與現代之間的矛盾。傳統村落旅游發展意味著其需要面對諸多現代化要素的沖擊,在這一過程中,傳統村落可能逐漸失去其傳統特點。例如,一些地方的傳統建筑及其街道本身有古樸特色,但經過旅游項目包裝后,參考其他地方的旅游發展模式掛上了統一的紅燈籠或倒掛的花紙傘,一方面降低了傳統村落本身的特色導致旅游產品雷同,另一方面燈籠或紙傘在傳統村落本地居民眼中可能具有其他符號含義,容易對本地居民造成文化上的不適感和沖突感。
三是本土與外來之間的矛盾。一些傳統村落在旅游產業發展初期主要依靠外來企業的投資和力量,這也可能導致旅游產業發展到一定水平時外來發展主體和本地居民之間產生沖突。例如,一些外來企業在運營傳統村落旅游項目時,出于對效率和成本的考慮,在施工、清潔等勞動力密集環節不愿意雇傭傳統村落的勞動力,不僅難以提高本地居民的生計能力,甚至還形成了旅游產業對本地居民的排斥效應,可能加劇本土居民和外來經營企業的沖突。
其次,傳統村落旅游發展后勁潛力不足。一方面,從發展外部條件看,傳統村落旅游市場空間壓縮,市場擴張能力不足。當前,我國已經涌現出許多傳統村落旅游的典型案例和發展樣板,這些傳統村落的旅游市場知名度和占有率每年都在增加。但一些距離中心城市較遠的傳統村落由于缺少資金、宣傳和創新,在旅游市場占有率、獲客率和品牌知名度方面難以實現突破。盡管政府持續關注并投入保護和開發資金,其也難以吸引新的經營主體投資盤活現有資源,同時也較難對接到高校等社會幫扶主體,更難以在社區層面凝聚本地居民力量,其持續發展的后勁不足。
另一方面,從內部發展條件看,傳統村落旅游發展主體流失,缺乏發展內生動力。大部分傳統村落能夠保存諸多傳統資源,主要是由于其區位相對偏遠,本地居民生存空間處于相對隔離狀態。隨著城鄉交通和信息通信水平的提高,傳統村落中的居民逐漸向城鎮流動,留在村落中的居民多為老齡人口。盡管這些老年居民熟知村落歷史和資源,但其年齡較高,已難以參與具體的旅游產業發展和運營工作。
再次,傳統村落旅游分配機制有待完善。一是傳統村落旅游的初次分配機制單一。一些地方的傳統村落旅游產業業態仍處于較為單一的狀態,難以建立多樣化的聯農帶農機制。如,一些傳統村落發展旅游時僅能做到維持村莊博物館或記憶館的開放和運營,旅游的收入來源局限于門票收入,其帶動本地居民增收致富的可能性較低,也不具備吸納更多本地居民就業的能力。
二是傳統村落旅游的再分配機制有待優化。當前,以行政村為目標、以項目制為手段以及以向示范亮點集中投入的思維主導著一些傳統村落旅游資金資源的分配,這種分配方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部分傳統村落的旅游發展,但也可能引發分配不均導致的矛盾問題。
三是傳統村落旅游的三次分配機制有待探索。一些旅游產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傳統村落已經積累了較多集體資產和資金,但其通過發展傳統村落旅游實現村集體經濟增長壯大后,未能夠建立更多村級的三次分配機制。其在集體經濟收入反哺本地傳統文化保護,改善傳統村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治理水平,組織本地居民成立村級互助組織等村級公益性第三次分配機制上仍存在一定短板。
最后,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傳統村落旅游整體規劃水平不高。主要體現在傳統村落旅游亮點仍然較為分散,難以形成合力。例如,一些傳統村落還未開發出成熟的旅游線路,或是旅游路線缺乏邏輯性,導致外來游客游玩體驗較差。此外,一些地方的傳統村落與周邊地區的旅游資源缺乏聯動。
二是傳統村落旅游應急管理水平較低。由于傳統村落一般仍保留著原始的建筑風貌,大部分建筑分布密集且屬于木質結構,其在面臨大風、地震、火災、洪澇等風險沖擊時受到損害的程度更高。這些傳統村落的獨特情況也對參與傳統村落旅游的多方主體在提升應急管理和風險應對方面標準化管理水平上提出挑戰。
三是傳統村落旅游產品創新水平較低。一些地方在發展傳統村落旅游時過于依賴外部企業,簡單地將傳統村落旅游發展任務發包給代理方,未能打通社區居民、高校智庫和公益組織參與傳統村落旅游產品設計和創新的渠道,導致傳統村落旅游產品千篇一律,傳統村落旅游產業脫離本地居民的生產生活,失去可持續發展的活力。
三 · 促進中國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的建議
第一,進一步完善傳統村落旅游發展政策支持體系,引導傳統村落旅游嵌入鄉村全面振興框架之中。一方面,將傳統村落旅游與以縣城為中心的新型城鎮化聯系在一起,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政府財政補貼等多種方式拓展傳統村落較為集中的縣城的旅游發展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加強縣城與周邊傳統村落的交通、信息、文化等方面的聯系,引導縣城居民到傳統村落就業創業,并通過向縣城居民發放旅游消費券、提供旅游折扣等方式,刺激縣城居民到本縣周邊的傳統村落游玩,增加傳統村落的縣城旅游獲客能力,使距離中心城市較遠的傳統村落也能夠受到距離較近的縣城旅游輻射帶動。
第二,提升傳統村落旅游經營管理專業水平。一方面發揮市場作用,通過引進和培育并舉的方式為傳統村落配置具有專業運營能力且熟悉本土文化的文旅企業,以市場化方式創新傳統村落旅游業態、產品和服務,不斷延長傳統村落旅游產業鏈。另一方面,發揮政府作用,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評估,從規劃、交通、消防、食品衛生等多個領域入手督促傳統村落旅游產業經營主體建立更加完善的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傳統村落旅游經營主體的應急管理培訓,既做好傳統資源的保護和充分利用,也保障游客的安全健康,實現傳統村落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拓展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的動力來源。可邀請關注傳統村落旅游的公益組織、高校科研團隊、研學機構等,在傳統村落分布集中的縣城建立工作站,賦予這些組織以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的第三方協調人角色,鼓勵其通過調查研究和試驗示范的方式探索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的不同路徑,在此過程中收集政府、企業和社區等發展主體的需求和意見,不斷調和保護與發展、傳統與現代、本土與外來等多種價值沖突,最終形成適合本地的傳統村落旅游發展價值協調機制和模式。
第四,完善傳統村落旅游的利益分配機制,加大當地村民的發展收益回報。將傳統村落旅游與完善鄉村全面振興三次分配機制、壯大鄉村集體經濟以及實現共同富裕等目標緊密聯系。從優化政策投入和利益分配機制入手,通過調整政策資源投入方式,實施傳統村落旅游差異化示范發展政策,有針對性地為不同類型傳統村落提供多樣化的旅游發展政策支持。建立基于傳統村落集體經濟的利益分配機制,確保項目投入帶來的收益通過村級的以工代賑、紅利分配、公共服務以及公益活動等三次分配方式惠及更多村民,提高村民參與旅游發展的積極性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