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攜手為川劇傳承保護立法 擬推動川劇與旅游深度融合
5月29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川渝協同立法項目《重慶市川劇保護傳承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
川渝協同立法
推進川劇保護傳承
川劇是首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川渝地區最具地域代表性的本土傳統文化。川劇臉譜、穿戴、角色造型等傳統舞臺美術獨具巴蜀鮮明個性和地方特色,其盛行有效推動了年畫、雕塑、石刻、曲藝、皮影、木偶戲等巴蜀地方藝術發展。
市文化旅游委主任冉華章介紹,為解決重慶市川劇發展存在的從業人員緊缺、發展傳承生態鏈條斷裂、發展政策與保障力度不足等問題,有必要從制度建設層面強化規范和保障。經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將《重慶市川劇保護傳承條例(制定)》列為2024年立法計劃審議項目。
按照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和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協商決定,采用協同立法形式推進川劇保護傳承立法工作。在立法過程中,重慶市與四川省有關方面多次就立法思路、框架結構、主要內容以及文字表述等進行了協商,并達成共識。
《草案》就川渝兩地建立合作機制、合作內容、人才培養、文化交流等作出規定。其中包括:川渝兩地建立川劇保護傳承合作機制,定期聯合舉辦川劇節、青年演員賽事、學術交流等活動,支持川渝兩地在劇目傳承、創作、演出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建立川渝川劇藝術表演團體聯盟,聯合打造川劇藝術精品。
擬支持院校開設川劇相關專業
推進川劇進校園
《草案》共27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市、區縣(自治縣)政府加強組織領導的要求,明確了以文化旅游部門為主,教育、人力社保等多部門參與的職責分工,明確了川劇保護傳承對象,明確了財政資金、政府購買服務和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等。
川劇傳承必須后繼有人。對此,《草案》第十一條明確提出,支持院校開設與川劇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相關的專業,完善川劇職業教育、學歷教育和人才培養體系。
支持國有川劇藝術表演團體和專業院校合作,定期招收川劇學員,通過委托培養、短期培訓、合作辦學等形式開展人才培養,建立學生學習實踐基地以及人才培養基地。
支持川劇代表性傳承人、藝術名家成立工作室,通過收徒傳藝、示范展演等方式,培養青年川劇后備人才。
為推進川劇進校園,《草案》第十七條提出,支持學校建立多種類型的川劇興趣小組、校園川劇社團、川劇工作坊等,建立川劇傳承藝術特色學校;支持有條件的學校聘請校外川劇從業人員擔任兼職藝術教師;支持川劇藝術表演團體以及從業人員到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演出、講座活動;支持學校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免費欣賞優秀川劇演出。
擬推動川劇與旅游深度融合
鼓勵車站、機場等公益宣傳川劇
圍繞提高川劇“影響力”“傳播力”問題,《草案》從宣傳推廣、線上傳播、文旅融合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草案》第十八條提出,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川劇公益宣傳,免費刊播川劇資訊,通過設立專欄、專題節目等方式普及、宣傳、推廣川劇藝術。
鼓勵車站、機場、碼頭、廣場、公園、影劇院、商場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運營單位,通過其設置或者管理的廣告牌、宣傳欄、公共視聽載體等設施,開展川劇公益性宣傳。
《草案》第二十條明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通過以下方式推動川劇與旅游深度融合,優化資源配置,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作用:支持川劇藝術表演團體與旅行社、旅游景區深度合作,參與制作運營具有川劇特色的主題旅游線路、研學旅游產品和演藝作品;組織川劇藝術表演團體結合節慶活動、當地民俗活動展示、展演川劇;支持川劇藝術表演團體與市場主體合作,合理利用川劇資源開發文化創意產品。